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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出差管理
1.1出差的申請、登記及報銷時限.
1.1.1 員工出差應填寫“出差申請表",“出差申請表"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、出差地點,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。
1.1.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,由分管領導核定。.
1.1.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“出差申請表"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,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。
1.1.4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,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。
1.1.5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(本市業務)及5個工作日內(市外業務)報銷。
凡超過報銷時限的,按日加收0. 05%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,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
署意見后給予報銷。
1.2出差審批權限
1.2.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,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。
1.2.2部門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。
1.2.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,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,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。
1.3出差交通工具.
1.3.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,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、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
輛。
1.3.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、汽車、輪船為主,-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,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,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。